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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眾點評手機客戶端推新用戶享優惠,用“9.9元起帶學弟學妹去開房”宣傳並配圖男女裸腿、文胸、裙子及避孕,工作人員稱活動初衷為滿足開學季學生家長住宿需求,對引起非議的宣傳內容未做回應(9月19日《京華時報》)。
  假“滿足住宿需求”之名義借題發揮,挑戰道德,叫板規則,這樣的“無恥廣告”也敢刊登,底線全失。打擦邊球的所謂創意出現過不少,或利用諧音,或一語雙關,故意誘導誤讀,靠此手段嘩眾取寵。廣告法明文規定,廣告用語不得有悖社會公德,不得違背社會良好風尚。以法律為準繩,開房廣告過得了關嗎?
  公德底線、法律規範等道理,商家不會不懂,為什麼明知故犯,是更值得深省的。這些年來“臭豆腐現象”愈演愈烈,“不怕臭,怕不臭”成為一些人的心訣,原因就在於惡意炒作確實有“聞著臭,吃著香”之效。在一些商家眼中,自潑污水,臭名遠揚,是無與倫比的廣告效應。如果說“無恥經濟”走進市場令人震驚,那麼尤其發人深省的是,在無良商家導演的經濟利益和社會道德的博弈中,後者幾無例外地成了輸家,只要無良商家願意,不論什麼時候都可以弄出一個藏污納垢的“創意”,而道德卻只能在突襲中成為靶子。
  惡俗廣告敢反覆登場,說到底都是慣出來的。這些年,一些監管部門似乎習慣於將企業的所作所為都當成企業行為而聽之任之。正當的企業行為當然要尊重,但這決不意味著連胡作非為也不問不管,袖手旁觀。當一些企業惡俗廣告都搬到大庭廣眾之下時,不正是對監管的拷問嗎?
  江蘇 奚旭初/市民
  (原標題:無恥廣告拷問監管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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